01
國家間加強氣候互動,多國提高減排目標、增加綠色投融資
4月16日,中法德領導人視頻峰會上,三國領導人就合作應對氣候變化、中歐關系、抗疫合作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中國已決定接受《〈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加強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4月18日,中美發布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聲明中提出“兩國計劃采取適當行動,盡可能擴大國際投融資支持發展中國家從高碳化石能源向綠色、低碳和可再生能源轉型”。中美氣候互動從國際合作層面為解決發展中國家資金缺口、全球綠色能源發展釋放強勁信號。
4月22~23日,美國舉辦領導人氣候峰會,38個國家的領導人以及歐盟委員會主席和歐洲理事會主席出席峰會,期間多國表示將提高本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和力度。美國宣布,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50%~52%,幾乎是其2015年承諾減排目標的兩倍。加拿大表示,將致力于到2030年使碳排放水平比2005年減少40%~45%,高于之前減排30%的目標。日本承諾,到2030年使碳排放量比2013年減少46%,比之前承諾減排26%的目標大幅提升。英國新的目標是到2035年使碳排放水平比1990年減少78%,比之前到2030年減排68%的目標有所提高,是迄今為止全球主要經濟體中“最大幅度的減排承諾”。
同時,美國白宮發布國際氣候融資計劃,到2024年將面向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融資規模翻倍,帶動私人資本以市場化方式開展國際氣候投資。此外,美國還呼吁終止國際投資對“以碳密集型化石燃料為基礎的能源項目”的支持。歐盟理事會主席查爾斯?米歇爾表示,歐盟決定每年至少籌集1000億美元用于氣候融資。到2025年,歐洲投資銀行將把每年至少50%的資金用于綠色投資,這十年將支持1萬億歐元的綠色項目投資。
世界各國在促進全球經濟結構轉向更清潔、低碳和環境友好模式上有著共同利益,需要攜手合作才能盡可能地減少氣候危機對全球環境生態的負面影響。近期國際上一系列氣候互動顯示出各國積極開展全球氣候治理的決心,也進一步印證了國際間合作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投融資支持的可能性。尤其是領導人氣候峰會召集世界各國領導人討論氣候問題,是今年格拉斯哥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的重要風向標。在各國陸續提高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邊合作有望進一步推動氣候應對力度小的國家落實減排行動。
同時,氣候行動是新一屆美國政府的關注重點,拜登政府自上臺以來,采取了許多政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此次峰會就是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4年之后,美國重新參與國際氣候治理的重要一步。當然,美國宣布翻倍的國際氣候融資計劃是否能夠轉換成實際措施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綠色轉型仍有待檢驗。
02
歐盟就《歐洲氣候法》達成共識
4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歐洲議會與歐盟各成員國就《歐洲氣候法》達成初步協議,“2030年減排55%以上、2050年實現碳中和”這兩大氣候目標正式進入歐盟法律體系。經過了長達一年的談判,歐盟終于就《歐洲氣候法》艱難達成共識。
此次歐盟確定的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削減至少55%,較此前制定的減排40%的目標有所提高,雖然歐盟各成員國已就此達成初步一致,但各成員國能源轉型進度參差不齊,對于如何實現減排目標,仍存在巨大分歧。尤其是歐洲運營燃煤電廠的傳統地區,如東歐國家,其國內電力結構對煤炭的依賴程度較大,為保障本國電力供給,短期內難以擺脫“煤電習慣”,實現能源轉型難度較大。同時,根據最新版本的歐盟“可持續投資”標準文件,天然氣、核電都未列入“可持續投資”范圍之中,這對電力結構依賴煤電的東歐國家為實現減排目標轉而發展天然氣發電或核電設置了障礙。
受歐盟減排目標提升的推動,4月底至5月初,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碳價連創歷史新高。標普全球普氏分析認為,碳減排目標的提高,意味著未來數年里歐盟ETS系統中每年提供的碳排放許可上限將進一步減少,歐洲電廠、工廠以及航空公司能夠獲得的碳排放許可預期也將大幅降低,對于高排放的煤電廠來說,盈利將變得更加困難。
03
德國、希臘加快退煤
領導人氣候峰會上,德國總理默克爾承諾2030年之前,該國將徹底棄煤,轉而大力投資可再生能源。2020年,德國46%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這一比例將達到65%。近日,希臘國有電企公共電力公司(PPC)宣布,將在2025年關閉旗下的Ptolemaida 5褐煤電廠。這是希臘計劃關閉的最后一家燃煤發電廠。如果該電廠順利關閉,希臘將提前3年完成棄煤計劃。2020年10月,希臘褐煤發電量同比2019年已下降76%。
電力行業是碳排放大戶,電力部門在全球低碳轉型中無疑發揮著重要作用。相比于進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等加速全球能源低碳轉型的方案,逐步淘汰煤炭以實現能源系統快速脫碳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為了盡快擺脫電力系統對于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的依賴程度,減少對煤電項目的新增投資是關鍵的一步。在亞洲,韓國和日本的主要融資機構已相繼宣布對境外煤電投資的限制。在歐洲,因為氣候目標以及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導向,煤電的生存空間已非常有限,再加之歐洲碳價持續高位,將繼續擠壓煤電利潤空間,并有望加速歐洲國家的退煤進程。
另一方面,在煤電廠逐步關停直至全部退出的整個過程中,如何保證電力可靠供應,是電力系統必須面對的挑戰。以德國為例,近期供電緊張局面已有所顯現。2021年年初,西歐地區遭遇寒潮,疊加風電出力較低,一季度德國現貨電價飆升,月均電價漲至四年來最高。電力供應一度緊張,迫使原本關停的煤電機組臨時啟動。隨著煤電裝機減少和2022年完全棄核,電力可用容量銳減,德國將從電力凈出口國轉為進口國,在極端條件下,比如類似于年初的寒潮疊加低風電的時段,電力供應會更加緊張,業界專家認為,尖峰負荷缺口最高可達5GW。為此,德國聯邦審計署發布報告,指出聯邦政府沒有妥善考慮退煤的后果,完全低估了電力供應安全領域“新出現的、實實在在的危險”,能源轉型的管控“存在疏漏”,并警告稱如果這種情況維持下去,德國將面臨用電成本失控和電力短缺的威脅。
04
加拿大正式實施新一輪碳稅
自4月1日起,加拿大正式實施新一輪40加元/噸的碳稅。就在幾天前的3月25日,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聯邦碳稅完全符合憲法。裁決判定將維持聯邦政府《2018年溫室氣體定價法案》(2018 Greenhouse Gas Pricing Act)。根據聯邦碳定價機制,加拿大聯邦政府就溫室氣體收取的碳稅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別升至40、50加元/噸,之后每年上漲15加元,直到2030年達到170加元/噸的最高水平。
2018年底,加拿大總理賈斯汀?特魯多宣布,根據《2018溫室氣體定價法案》,加拿大將從2019年4月1日開始征收碳稅。然而,加拿大碳稅征收一波三折,聯邦政府和省級政府之間圍繞碳稅政策展開對壘,包括油砂大省艾伯塔省在內的多個省份拒絕實施聯邦碳稅機制,并將聯邦政府告上法庭,認為聯邦政府為征收碳稅制定的《溫室氣體污染定價法》無視省級政府的管轄權范圍,有違憲或部分違憲的嫌疑。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定結束了持續兩年的法律糾紛。
評論指出,目前加拿大已經將碳稅作為其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內容,但是推動碳稅機制的實施仍然十分困難。新一輪40加元/噸的碳稅正式實施后,對民眾生活成本帶來巨大影響,但另一方面,此舉有利于那些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開發新技術的加拿大初創公司的繁榮發展。從全球趨勢來看,近兩年間碳定價機制正在快速推廣。據世界銀行和國際碳行動伙伴組織(ICAP)統計,截至2021年1月,全球已經實施或計劃實施的碳定價機制共有61項,包括31個碳排放交易體系、30項碳稅政策。
05
美國宣布2.25萬億美元基礎設施建設一攬子計劃
3月31日,美國總統拜登宣布一項為期8年、總額約2.25萬億美元的基礎設施建設一攬子計劃——“美國就業計劃”(The American Jobs Plan),以升級美國現有基礎設施,刺激經濟復蘇和創造就業。計劃中涉及的投資項目包括電網等家庭基礎設施,公路、鐵路等交通系統公共設施,以及清潔能源和綠色基礎設施等內容。
美國新一任總統拜登繼任后,連續簽署法案刺激經濟恢復。從之前1.9萬億美元的疫情求助計劃,到此次2.25萬億美元的就業計劃,拜登政府計劃投入巨額支出用于清潔能源、電氣化、氣候適應和減排技術等關鍵可持續投資領域。此次超2萬億美元的資金計劃中包括投資1740億美元專門用于發展電動汽車市場;推行10個先進的碳捕集設施建設;投資160億美元進行遺棄油氣井的封存處置;延續對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優惠政策等。
如此龐大的基建投資計劃,其資金一方面將來自于美國國內的稅收改革,另一方面將不可避免地造成美元增發,進而再次收割全球經濟。為此,宏觀層面,各國財政和金融管理部門應該認真考慮如何防范和應對。微觀角度,油氣公司和新能源企業應關注和挖掘與美國能源企業在可再生能源領域開展投資合作、商務合作和技術合作的機會,以此推動自身的低碳發展。
06
阿聯酋確定全新能源戰略規劃
近日,阿聯酋推出名為“3000億迪拉姆行動”的全新能源戰略,計劃在未來10年內將其工業領域產值貢獻從目前的1330億迪拉姆提高到3000億迪拉姆(約合810億美元)。作為阿聯酋《2021~2031年循環經濟政策》的一部分,“3000億迪拉姆行動”也是該國能源部門可持續發展的輔助。
迫于經濟與環境壓力,中東地區重要油氣國的能源轉型已經起步。阿聯酋擁有先天的油氣資源優勢,是全球重要的油氣出口國之一,過去十余年間,在積極發展傳統油氣產業的同時,阿聯酋逐步將發展重點向清潔能源轉移,致力于成為清潔能源技術創新與政策革新的先驅者。通過馬克圖姆太陽能公園等大型項目建設,阿聯酋以太陽能領域的發展推廣撬動國內能源版圖,并帶動相關產業升級,形成成熟產業鏈。行業咨詢機構雷斯塔能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阿聯酋擁有2.3吉瓦的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占其總電力裝機量的7%,其中主要是太陽能。這對于一個傳統的油氣國而言,已是不小的突破。據悉,阿聯酋計劃到2050年,將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占比提升至50%,其中44%來自風能和太陽能,6%來自核能。
07
日本福島核污水排放決定引發爭議
4月13日,日本政府召開內閣會議,決定要把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產生的污染水排入太平洋海域。此舉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關乎人類健康、國際義務、生態環境等各維度的討論不斷深化,相關影響持續擴大。
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后,為了冷卻融毀受損的堆芯,核電站引入海水給反應堆降溫,再加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及雨水,具有放射性的核污水持續不斷產生。根據東京電力披露的數據顯示,福島核電站建有1061個儲水罐,總容量137萬立方米,截至2020年3月18日,已儲存約125萬立方米的核污水。預計2022年秋季儲罐將達到存儲上限,如何儲存與處理不斷增加的核污水,成為日本政府越來越迫切的問題,而他們最終的決定是將處理過的污水經過稀釋后排入大海。
福島核事故發生后,日本大幅降低核電產能,關閉了境內全部50多座核電機組,其核電發展一度陷入停頓。但考慮到自然條件和資源稟賦的限制,對于日本來說,在能源結構單一、脫碳壓力加大的現實面前,核電注定成為其能源結構中難以割舍的一部分。2018年,日本政府通過的第五個能源戰略計劃,提出到2030年實現更多樣化的能源結構,并強調日本將繼續發展核電的必然趨勢。預計到2030年,核能至少將增至一次能源供應總量的11%。
面對重新投入使用的核電站,最核心的還是核電產業的安全問題。在日本發展核電和落實低碳策略的雙向互動下,如何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如何正確利用核電、如何更加妥善地處置核污水等問題需要電力公司、政府和監管機構多方協調和共同努力。
業內人士表示,日本將核污水排入大海的做法極不負責。除了核污水的處理和排放對自然環境帶來長期風險和危害外,該事件對全球核電產業的實質影響,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判斷。